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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媽媽帶我去買東西,順便剪髮,由於媽媽不知六分頭的長度多長,所以當我剪完頭髮時,照鏡一看,真想大哭,因為髮型和我原先所想像的差了十萬八千里,但我忍了下來,因為這是公共場合。

      回家途中,到超商買報以後,看到報載[歷史上的今天]竟然是國民政府[北京1914年]規定必須剪去長辮,違者停職,唉!這讓我的心情更是墜落谷底、、、、、、。

      雖然,爸爸、姊姊見了都很喜歡這個髮型,但是,我還是很怕見到外人,尤其是自己認識的人。隔日,見到補習班的老師,他差點沒認出我來,讓我心想真的改變很大嘛?。之後,我又遇見六年級的死黨們,唉!反應也一樣,我當時恨不得把自己的頭髮拉長。

      在我剪髮之後,本以為別人見了會哈哈大笑,但是,我得到的並不是譏笑,而是讚美我頭形好看與羨慕我十分涼快,所以,只要想像的好,一切就會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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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ustin199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